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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慕见啊,至于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我也不得而知,也许作者喜欢这几个字吧。
言归正传,我是一个特别喜欢音乐的平凡人,职业是个明星,出道几年粉丝挺多的,但就是恋爱没谈过一个,再过几年我就30了,一个人的时候会考虑个人问题,但现在还是以事业为主吧。
今年春晚我又没有资格,单纯地走音乐市场太难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娱乐圈的人都是影视音三栖发展的。
去飞机场的地铁上遇到了一个姑娘,挺有意思的,素面朝天,看上去很青涩,手里拿着个本子一直写东西,行李有点多,都快把她小小的身子淹没了。
缘分这东西就像拍电视剧一样,飞机长我又遇到她了,她举止不算端庄,好像跟我以前见过的人都不一样。我的飞机要晚一些,从航站楼往下看,那姑娘更小了,和朋友一起走打打闹闹的,大晚上的也这么开心吗?我想知道她总在笑,到底在笑什么?
回神的那一刻,我清楚的知道我心动了,我喜欢这个姑娘了,天啊,30来岁的我竟然一见钟情了。
本子上签着轶笙两个字:“轶笙?!希望我们还能再见。”
要不怎么总有人相信玄学,我万万年不喝酒,喝酒绝不喝醉,过年回来遇到一个十分油腻的导演,是真的恶心到我了,内涵我就算了,还把莫哥带上了,我没惯着他,不是所有看上去和善的人都好欺负。再睁开眼的时候,我在一个十分温暖的客厅里,非常小,沙发勉强能放下我,陈设什么的都十分小女孩儿,没想到,我又遇到她了,这是醉酒的福利吗?如果是,下次我还喝!
没想到她竟然不认识我,太打击我了,不过这样也好,这样相处起来轻松些,我头一次死皮赖脸的不想走,这姑娘好有个性,自己的屋子像个样板间一样,但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安心,完了,我现在一定像个变态,但这就叫缘分,看来我要为这段缘分做些什么了。
回去之后,被小梦说了一顿,但我一直在笑,我觉得这酒喝的值。
我磨着张兆让他帮我查一下她的联系方式,张兆还以为我要合作,其实他以为的没错,我就是要合作,一辈子的那种。
这姑娘太可爱了,糊里糊涂的,如果没有男朋友,我想……如果有,就当朋友,毕竟这年头,以朋友的身份喜欢别人的人大有人在,只要我不说,就没人知道。
演唱会训练强度不是一般的大,但是这是让我幸福感爆棚的事情,另一件事让我满是幸福感的事就是想办法把演唱会门票给她了,她不会看出来吧?应该不会,毕竟不精。
西餐店又看到她了,和一个男的,她明显不开心,那男的有点瞎,竟然看不出来她不开心,我让朋友帮忙解救了她一下,也许日后有机会和她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她会感激我。
这是一个神秘宝藏姑娘,也太好玩了,我站在她家楼下,听到她和她妈妈据理力争说自己不喜欢相亲,所以我从西餐厅看到的那个男人只是个相亲对象,所以她没有男朋友,也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喜不喜欢长得还行的,喜不喜欢会写歌、唱歌的,喜不喜欢会演戏的,喜不喜欢我这样的……
演唱会终于到了,我特意让张叔早走了一个小时,我想去接她。可她倒好,根本不知这是谁的演唱会,张叔想要告诉她,我没让,你不是不认识我吗?那我给你一个有冲击力的自我介绍吧。排练了很多遍,我猜到了底下粉丝的反应,这是一场关于我的梦想和粉丝的喜欢的回馈,也是我和她的开始。
唱慢歌的时候我看了她几眼,显然她认出我了,我很开心,第一场演唱会嘛!当然要有意义一些,所以出道时候的舞蹈动作安排上,我的腰可能撑不住,但我要做。果不其然,做完这个舞蹈动作,我的腰就好像断了一样疼,不过反响不错,粉丝阵阵欢呼,她也好像看呆了。
去医院之前,在后台见到她了,显然她还在蒙圈当中,不过自我介绍的好机会,我自然不会错过:“你好,我叫李慕见!”其实还有一些话没说,比如你考不考虑一下交个男朋友?比如你考不考虑谈场恋爱然后结婚?可是这些要是说了,肯定会吓到她吧。一个男人上来就直接问你:嘿,姑娘,要不要和我结婚。肯定会被扔臭鸡蛋的。
腰伤的事情闹大了,一群黑粉,说什么的都有,以前也不是没有被黑过,被黑的多了我也就无所谓了,只不过这次可能会影响我接下里的行程,工作室的人急坏了,莫哥竟然觉得这事是她说出去的,我没给她辩解,因为我知道一定不是她,原因吗?第六感!其实别说是第六感了,所有感都觉得不是她。
让我没想到的是她竟然为我找来了证据,这个傻子,其实根本不用,娱乐是个圈,有新的瓜出现,我这件事就会被抛到脑后了,可看到手写的那些东西的时候,我真的感动的一塌糊涂,我决定了,我喜欢你,我要追你。
哪有什么不期而遇,我想见你,喜欢你,所以我制造机会接近你,让你了解我,认识我,爱上我,这是我们“不期而遇”的最好的办法。
终于啊,你还是成了我的妻子,明媚如你,温暖如你,你是我所有甜蜜的来源,是我余生的色彩。
我们会生活到此生结束吧,尽管现在流行的不是这种坚固的感情,但我们经过了那么多事情,一定会的,把你写进歌里,对着我爱和爱我的人大声唱出来,我的心思昭然若揭。
你是一见钟情,也是日久天长,从此之后我多了一个身份,你的老公。如今你睡在我身边,过不了多久我们会拥有一个可爱的宝宝但你依旧是我的轶笙大大。
乍见之欢变成了久处不厌,这就叫爱。
我叫李慕见啊,至于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我也不得而知,也许作者喜欢这几个字吧。
言归正传,我是一个特别喜欢音乐的平凡人,职业是个明星,出道几年粉丝挺多的,但就是恋爱没谈过一个,再过几年我就30了,一个人的时候会考虑个人问题,但现在还是以事业为主吧。
今年春晚我又没有资格,单纯地走音乐市场太难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娱乐圈的人都是影视音三栖发展的。
去飞机场的地铁上遇到了一个姑娘,挺有意思的,素面朝天,看上去很青涩,手里拿着个本子一直写东西,行李有点多,都快把她小小的身子淹没了。
缘分这东西就像拍电视剧一样,飞机长我又遇到她了,她举止不算端庄,好像跟我以前见过的人都不一样。我的飞机要晚一些,从航站楼往下看,那姑娘更小了,和朋友一起走打打闹闹的,大晚上的也这么开心吗?我想知道她总在笑,到底在笑什么?
回神的那一刻,我清楚的知道我心动了,我喜欢这个姑娘了,天啊,30来岁的我竟然一见钟情了。
本子上签着轶笙两个字:“轶笙?!希望我们还能再见。”
要不怎么总有人相信玄学,我万万年不喝酒,喝酒绝不喝醉,过年回来遇到一个十分油腻的导演,是真的恶心到我了,内涵我就算了,还把莫哥带上了,我没惯着他,不是所有看上去和善的人都好欺负。再睁开眼的时候,我在一个十分温暖的客厅里,非常小,沙发勉强能放下我,陈设什么的都十分小女孩儿,没想到,我又遇到她了,这是醉酒的福利吗?如果是,下次我还喝!
没想到她竟然不认识我,太打击我了,不过这样也好,这样相处起来轻松些,我头一次死皮赖脸的不想走,这姑娘好有个性,自己的屋子像个样板间一样,但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安心,完了,我现在一定像个变态,但这就叫缘分,看来我要为这段缘分做些什么了。
回去之后,被小梦说了一顿,但我一直在笑,我觉得这酒喝的值。
我磨着张兆让他帮我查一下她的联系方式,张兆还以为我要合作,其实他以为的没错,我就是要合作,一辈子的那种。
这姑娘太可爱了,糊里糊涂的,如果没有男朋友,我想……如果有,就当朋友,毕竟这年头,以朋友的身份喜欢别人的人大有人在,只要我不说,就没人知道。
演唱会训练强度不是一般的大,但是这是让我幸福感爆棚的事情,另一件事让我满是幸福感的事就是想办法把演唱会门票给她了,她不会看出来吧?应该不会,毕竟不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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