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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言小心翼翼走过去,林立轩从一个竹篮里拿出一个鸡蛋,牵起少年的手,就要把鸡蛋放到他的手心,“还剩一个水煮蛋,给你吃吧。”

季言想把手抽回来,但手腕被林立轩抓着,他不敢太用力,一边退后一遍摇摇头道:“这是娘煮给你补身体的,我不要,我已经吃饱了,不饿的。”

“吃吧,我已经吃过一个了,这个给你吃。”

第4章识字

季言手里握着鸡蛋,只觉得掌心热热的,林立轩拉他坐到桌子旁,季言的脸色比早上好上许多,黑亮的眼眸带着奇异的色彩看着林立轩的动作。

林立轩在写书,桌子边石头压着的几章写满黑漆漆毛笔字的纸就是他今天的杰作,他一向是个说干就干的人,决定好了的事会立即行动,他要写的小说是改编于封神演义,在古代的封建社会,写这些神神怪怪的故事才不会出事,虽然这个时代没听说过什么文字狱,但他还是得小心。

他当然不会照抄照搬的直接用封神演义的内容,毕竟两个世界的人文历史是不一样的,而且,还多了另一种性别,那就是双儿,他要照顾到这一点,将剧情编的更合乎这方世界的情理。

多了个双儿,没关系,把里面某些任务的性别改改,妲己什么的,改成一个妖娆的狐狸精双儿好了……哪吒要不要也改成双儿?……还是不用了,太重口。

比起其他的苦力活,这个办法要更适合现在的林立轩。

林立轩可做不来小说里面穿越者的行为,他不会做肥皂,也无法手工做出自行车,更是造不出机关炮弹……故事里的主人翁做这些事,那是开了外挂般的方便快捷,落到一个现实的人身上,谁在现代无缘无故掌握这些技能?

更别说林立轩在现代还是个集团的总裁,富家少爷出生,要他去分析股票行情,把握公司方向和发展那还差不多,基础的谋生手段?他真不会……

就算真会超前于这个时代的技术,没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使用出来,会被人当妖怪烧死吧。

季言双手托着下巴,眼睛瞬也不瞬的看林立轩写书,他不识字,但他觉得林立轩的动作特别神圣,特别吸引人——在村里人看来,读书写字就是一件神圣的事。

季言的哥哥和几个堂哥也是在县里的的,他亲生哥哥读了几年,识的几个基本的字就没继续读下去了——一般村里人供家里的男孩读书都是这样,会写几个字就够了,很少有人想过去考秀才中举这些事,毕竟送一个孩子读书太费钱了,一年好几两银子的束脩,时不时添一些文房用具,家里没些底蕴,还真送不起一个孩子持续读书。

他的四堂哥倒还在,村里面还有人说他可能是继林立轩外他们村第二个考上秀才的人。

季言小时候,哥哥们读书写字时,他曾凑上去羡慕的观摩过,可哥哥们都把他排斥在外,嘲笑他一个双儿怎么有资格认字,只有一次,可能遇见他哥哥心情好,特意交过他写两个字“白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季言牢牢的记下来了,他长到现在,也就只认得这两个字。

林立轩将笔搁在笔架上,看了一下季言亮晶晶的眼睛,问道:“识字吗?”

季言摇头:“不认识。”

林立轩笑道:“想学吗?”

季言的双眼更亮了,狠狠点了下头:“想!”

林立轩摸摸他的头,轻轻笑道:“那我教你。”

文盲什么的,能挽救一个是一个,何况对方一看还是个求知好学的好少年。

季言迫不及待的要学写字了,林立轩见他这么激动,倒没有立刻行动,先叫他把手里的鸡蛋吃了。在外面放了许久,鸡蛋差不多冷了,煮的很熟蛋壳极易剥开,林立轩把圆圆的鸡蛋递到季言嘴边,季言犹豫了下,终于还是张开嘴吃了。

林立轩满意了。

“先教你写你的名字吧。”

玫瑰色  弃妇难追之宠妻入骨  许你一世情(民国1v1)  末世之心肝宝贝  清穿之咸鱼三阿哥  [*******月  余污  人间无魂(无限)  龙崽宝宝在求生综艺爆红了  血玉剑  婚途深深:前夫别闹了  心上娇颜  首席检察官:秦少,放肆宠!  大秦之铁血帝国  庶女古代好生活手扎  恣宠  既爱则安  被迫出任CEO[娱乐圈]/雇个影后当老婆  逃生综艺界的泥石流  重生胖妞青春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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