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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节(第1页)

那五百民壮中忽然有人高呼:“三公子平日待我等不薄,没卵子的留下,是男人的同去!”众皆响应,五百兵竟无一个退缩的,尽数杀出城去。

方家乃是近江豪门,有千顷良田,这些兵都是方家的庄客,三公子仁厚心善,巡视田庄时经常私自减免租子,又喜抱打不平,锄强扶弱,没受过他恩惠的人很少,没人带头也就罢了,只要有人挑这个头,这些青壮庄客们哪个也不愿当孬种。

刘彦直等人互相交换一下目光,胸中热血翻涌,明末也是有真男儿的!

“就冲这股胆气,我送他们一场泼天大胜!”刘彦直一抖缰绳,战马嘶鸣着奔了出去。

方承龙单人独骑驰骋在荒野上,忽然听到身后密集的马蹄声,回头看去,五十余名骑士尾随而来,后面是五百步卒掀起的滚滚烟尘,他不禁热泪盈眶,喉头哽咽。

城门在五百余名勇士身后缓缓关闭,吊桥升起,前方地平线上出现一面大纛,紧跟着是铺天盖地的铁骑滚滚而来,大地都随之颤抖。

大纛下面是清军大将吴三桂,他身披重铠,随手抽开葡萄牙进口的千里镜瞄了一眼,竟然呆住了,近江守军疯了!居然出城野战,而且只派了几百个步兵加少的可以忽略的骑兵。

“传令前军。”吴三桂在马背上微微晃动着,他打了个哈欠,慢悠悠道,“生擒敌将,本帅要亲自审问。”

第三十三章泼天大胜

关宁铁骑是大明朝军队中的翘楚,也是仅有的精锐骑兵部队,普天之下,若论战斗力,满清八旗数第一,关宁铁骑就是当之无愧的第二,今天跟随吴三桂出战的这一万五千名战兵都是百战老兵,看到中军大纛停下,也纷纷从行军队形转为战斗队形,前后左右中,队形分明,旌旗招展。

中军大纛下是整个军队的指挥核心,五军都要根据这里发出的指令而行动,昨天下了一夜大雪,但中原的雪毕竟比不上关外那种鹅毛大雪,厚度只没到战马的小腿位置,并不影响骑兵作战,一万名骑兵,五千步兵按照营头摆好阵势,车粼粼马萧萧,西风中一片寂静,只有战马打响鼻和风卷大旗的猎猎声。

中军挥动红旗,同时战鼓擂擂,这是命令前军出动的信号,军队中发布指令全靠旌旗金鼓,五军各有相应的军旗颜色,前军为红色,中军为黄色,左军为青色,右军为白色,后军为黑色,中军举红旗就是对前军下令,前军接令后举旗回应,称之为应旗,战鼓急擂,传递的是快速进军的号令,但是主帅的一些特殊要求就得靠传令兵口头传达了。

一骑飞奔至前军,传达了吴三桂要求生俘敌将的命令,前军领队的参将不以为然,说声知道了,抽出佩刀,催动战马开始冲锋,左右唯他马首是瞻,一千五百匹战马踏着大地,地动山摇。

冲在最前面的方承龙觉得喉头干涩,心脏狂跳,他曾经在南京以一敌众,面对数十名地痞不落下风,但是真正的战场还是头一回上,上千敌军集体冲锋的威势是城市地痞无法比拟的,为了壮胆,他大声呼喊,可是声音淹没在马蹄声中。

忽然一骑从背后而来,与他并辔而行,刘彦直扭头对三公子说:“不要怕,跟着我冲过去,发生任何事情都不要停。”

“晓得了!”方承龙心中大定,前有敌军,后有坚城,逃也没地方逃,男子汉死在战场上也没什么丢人的,想到这里,他的胆怯一扫而空,抽出佩剑,紧跟着刘彦直的战马冲刺。

五十余名江湖豪客各自挥舞着兵器,紧随其后。

城头上,方承斌手扶着垛口,冷眼观战,他没想到三弟如此死脑筋,面对吴三桂的铁骑竟然敢硬碰硬。

方子豪担忧道:“爹,三叔怕是要糟。”

“谁让他逞能,为父只是让他侦察,又没让他拼杀,哼,以卵击石,咎由自取。”方承斌很不快,老实说他并没有想用这种办法搞死老三,他只是想挫一挫老三的锐气,让他出城溜达一圈灰溜溜的回来就行,老三却发起了死亡冲锋,待会儿全军覆灭,对士气打击不说,也会让人说自己的闲话。

不过话又说回来,老三一心求死,谁也拦不住,求仁得仁,让他马革裹尸也能给父亲大人一个交代了,大不了亲自作一篇祭文,厚葬其衣冠,也能糊弄住城中军民。

方家老大脑子里全是这些破事儿,倒是忘记了观察战场,耳畔传来儿子的惊呼:“接战了!”

双方前锋终于碰到了一起,就像钢刀的刀刃一定要用最好的钢材一样,能担任冲锋队形的箭头之人物,往往都是万人敌,吴三桂前军中的第一勇士蒙古人满格手持一杆丈八长的马槊迎风而来,他臂力过人,单手持马槊朝刘彦直捣过来,马槊的枪尖足有二尺长,锐利无比,带着战马疾驰的冲击力,所向披靡。

满格信心满满,他仿佛已经看到敌人被戳下马来,又被随之而来的万马奔腾踩成肉泥的场景,这副场景他已经见过无数次,早已习以为常。

马槊挥出,却没有感受到刺入人体的阻尼,反而手中一空,身经百战的蒙古族勇士,关宁铁骑把总满格眼睁睁的看到自己的马槊被敌人劈手夺了过去,紧跟着脖颈一凉,视野迅疾变得开阔起来,他的人头在半空中飞舞,悲哀的看到那名骑兵拿着自己的马槊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顷刻后,满格的脑袋掉在积雪和烂泥中,被马蹄踩成了一堆血肉,而他的躯体依然骑在战马上,漫无目的的奔跑着。

刘彦直抢到了一支手感不错的马槊,中国古代除了元朝这种变态的异族统治者之外,其他朝代是不禁止民间持有常规冷兵器的,但有三种东西是历朝历代都严禁的,分别是盔甲、强弩和马槊。

前两者暂且不提,马槊作为骑战中杀伤力巨大的武器,光是制造成本就极为惊人,枪杆用料讲究,不光要有足够的长度,还要层层包裹麻棕藤条,涂漆晾晒,保证韧性和强度,制作一杆枪的时间周期以年来计算,制造成本和战斗力是成正比的,满格的这杆马槊,在刘彦直手中又发挥出来百分之一千的威力。

吴三桂的骑兵呈锐角箭头攻过来,当先的都是最精锐的骑士,但他们在刘彦直面前连招架的能力都没有,刘彦直使用马槊的方式也让人目瞪口呆,他单手握持着马槊的根部,将这杆长枪挥舞的如风扇一般,沾着就倒,碰着就亡,而且是连人带马一起完蛋。

前军锋锐迅速瓦解,就像一个吃人的老虎一口咬下去,结果被崩掉了门牙,刘彦直杀的兴起,所向披靡,在他身后只留下一片狼藉,方承龙兴奋的一颗心都要从嘴里跳出来了,他大呼道:“跟上,保持队形!”

豪客们纵马狂奔,紧紧跟在后面,他们并不是专业的骑兵,但也懂得跟在大将后面沾光捡漏的道理,其实也没什么可让他们捡的了,只需要骑着马踩过去,将那些没死的骑士踩死就行。

前军受挫,吴三桂看的是清清楚楚,他十四岁从军,从未见过如此惊异的场景,这还是人么!惊诧之下,竟然忘了下令。

好在关宁军经验丰富,不需要主帅事必亲躬,下面军官下令放箭,刘彦直舞动马槊将箭矢尽数拨开,他的马快,转瞬冲到了弓箭手阵前,直接趟出一条血肉胡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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