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10章(第3页)

千夜没有和垂死敌人废话的习惯,特别是身处黑暗国度的时候。

千夜慢慢拔出深红之牙,刀锋上寒光隐隐,不见一丝血迹残留。千夜将短刀归鞘,在杜拉斯身上搜索一番,但除了常规装备外并没有找到特殊物品,于是走到年轻狼人面前。

狼人少年早已恢复人形,靠树坐着,脸色苍白,警惕地盯着千夜,喉咙中不断发出威胁性的低吼,可是眼光中有着难以控制的惊恐。这是个有着棕色卷发的少年,脸上还有着稚气。和威廉一样,在他颈侧的位置同样有一个群山之巅的图腾刺青。

看样子他还只是个大男孩,却已经有了男爵的实力,这让千夜对他的评价又提升了一级。

千夜随手将火神炮扔在地上,取出根烟,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问:“你叫席尔?还能战斗吗?”

狼人少年没有回答,而是下意识地往后挪了挪身子,想要离千夜远一点。把他追杀得上天入地的整队血族,在这人手下居然连几分钟都撑不到。这个男人时机把握之精准,出手之狠辣,战力之凶悍,都是狼人少年生平所仅见。就是原本部族中的长老们,修为或许比这个男人更强,但绝对做不到如此高效精准的杀戮。

人类是所有黑暗种族的公敌,虽然很多时候永夜阵营内部的仇恨要远远超过对人类的敌视。在狼人少年眼中,千夜和杜拉斯一样,都是敌人。

见狼人少年惊惧和戒备兼有的神情,千夜笑了笑,将手中的烟比了一比,问:“要来一支吗?”

狼人少年缓缓摇头,视线依然不敢离开千夜。

“不用这么怕我”千夜话还没有说完,狼人少年猛然如电射出,他一个翻滚,已经把那挺六管火神炮抢到手里,枪口对准了千夜。

“放我走。”这是少年第一次开口说话。

千夜淡淡一笑,指了指火神炮,说:“你觉得那东西对我有用吗?”

狼人少年目光在千夜身上几处伤口掠过。在刚刚的战斗中,千夜以身体硬抗了血族战士的一轮原力枪轰击,至少中了五六枪。透过千夜护甲上的几处大洞,可以清晰看到那些伤口居然已经合拢,只留下浅浅痕迹。而且就算没有收口,伤口也都又小又浅,最多也就是皮肉轻伤。

连三级的血族原力枪都只能给千夜留下一点轻伤,火神炮就更奈何不了他。何况以千夜刚才如闪电般的速度,席尔或许扳机还没有扣到底,自己的脑袋就被摘下来了。

狼人少年一脸倔强,扬了扬火神炮,叫道:“放我走!”

千夜取出得自威廉的那块金属牌,在狼人少年面前晃了晃,说:“你伤得很重,我就是放了你,你也走不出这座山。而且看到这个,我觉得你至少应该听我把话说完。”

看到千夜手中的铭牌,狼人少年立刻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说:“这是,群峰之巅的圣使令!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千夜微笑道:“是个叫威廉的家伙送给我的。他打架本事一般,倒是非常能吃。”

狼人少年犹豫着凑过来,靠近令牌嗅了嗅,才慢慢放下火神炮,说:“上面确实有圣地的味道。这块令牌是真的。”

千夜收起令牌,说:“当然是真的。威廉让我帮他照顾这一带的族人。你怎么会被这些血族追杀的?另外,你虽然有群峰之巅的图腾标志,但是说老实话,你的实力却配不上群峰之巅的称号,这是怎么回事?”

说到最后一句时,千夜的声音已经带上一丝寒意。如果让他遇上冒充群峰之巅,到处招摇撞骗的家伙,那也不介意再多取点精血。千夜现在实力大进,体内能够容纳的精血也随之上升。现在取了包括一个三等子爵在内的整队血族精血,也还有些空余,不再象以前一样,一个子爵就能够将他撑爆。

狼人少年说:“我……我的名字叫席尔,就在不久之前,还是锋牙部落的一员。我们锋牙部落的先祖在四百多年前迁到这片区域,一直在斯图卡伯爵的领地内生活。而我,现在是部落里年轻一代的第一勇士,前不久获得了去上层大陆参加十年一次大狩猎的资格,并且进入前三十,夺得加入群峰之巅的资格。”

“这么说,你还没有来得及到群峰之巅去学习?”

“是的。”狼人少年回答。

千夜点了点头,这个解释倒还合理,随后他就问出最关键的问题:

“这些血族为什么会追杀你?”

第四十七章传统和坚持

席尔脸上闪过仇恨,说:“前不久有一批血族来到斯图卡伯爵的地下城堡,后来其中一部分人就占据了青峰山,不知道要干些什么。四百年来,青峰山都是我们锋牙部落的圣地,每一代先祖都在那里安息!可就是斯图卡伯爵的一道命令,我们锋牙部落的狼人反而不能进入自己的圣地!”

席尔努力平复一下心情,才继续说:“我回来后,心中气愤不过,就偷偷上了青峰山,想看看那些吸血鬼都在我们先祖墓地上干什么。我擅长隐匿潜行,顺利到达山顶,然后发现几个吸血鬼在密议。他们或许从来没有想到有人能够靠近,被我听到不少讨论内容。可是我在离开的时候一个不小心被发现了,他们就一路追杀到这里。”

席尔说到此处,开始不断喘息。他的伤口被血气所腐蚀,已经无力靠自身力量恢复,伤势一直在恶化着。

千夜扫了一眼他身上的伤处,问:“要我帮你处理伤口吗?”

掌腰  表姑娘生存实录  修仙大佬命中带编  武道神皇  小哑巴[古穿今]  混沌天帝诀主角楚剑秋柳天瑶  只有春知处  我丑得睡不着觉[娱乐圈]  我有独特的解压技巧  阴尸送我来人间,生人退避  再无今夏  虞书意傅知言  黑莲花一身正义!  永生香  修者至尊  从冰箱开始  珍珠糖  赛博江湖,专治不服  不眠春潮  北洋军阀史话(出书版)  

热门小说推荐
杀进混沌,只为生存

杀进混沌,只为生存

洪荒破碎,被追杀的盘古分身在必死之局开辟出新的世界。一群曾经的洪荒残魂在举世皆敌的情况下开始了抗争…不能活?那便死,向死而生…...

洪荒:吾乃轮回道尊

洪荒:吾乃轮回道尊

苏辰穿越洪荒,以地道宝物轮回紫莲本源化形。此时洪荒天道已经显现,而地道却仍在孕育,想到未来由天道主宰洪荒,导致洪荒世界退化,万灵再无证道的可能。于是,苏辰凭先知先觉布局,不争一时强弱,只争万古高低。以自身能力塑造轮回,完善地道,扶持人道,压制天道,最终统御天地人三道,带领洪荒晋升永恒大世界,让万灵人人如龙,众生皆有证道永恒之希望!作者君已写过数本精品洪荒文,绝不放毒,质量有保证,请诸位读者放心支持!如果您喜欢洪荒吾乃轮回道尊,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系统:灵石修炼系统

系统:灵石修炼系统

系统修为提升搞笑单女主(就正常的修仙过程)南部大陆三千域,中部大陆五十洲,东方一百零八国,北境寒原部落生,西部佛魔二分天,天上人间。漫漫无尽修仙路,所有人都为那最终的大道。可天道压制,从荒古至今无数天骄大道不得。杀戮仙王为得大道布万古杀局,金佛轮回入魔求佛魔共生挣脱束缚,炎烬仙王创建炎域近古天道异动界...

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

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毒妃萌宝倾天下

毒妃萌宝倾天下

毒妃萌宝倾天下简介emspemsp关于毒妃萌宝倾天下一朝穿越成了不受宠爱的八王妃,被设计陷害,赶出王府,还带着一个小包子,李凝香有点方!首发nannvwencomωoо1⒏υip...

杀了那个男主

杀了那个男主

郁青瑶是一朵伪白莲花,真绿茶婊。她是一个妖女,一个戏精,一个坏女孩。重生到类似聊斋的可怕古代世界,走上修仙路。她的人生志向是成为所有男子眼中的白月光,内心深处最柔软的朱砂痣。李怀德是修道天才,人生志向是娶郁青瑶为妻,虽百死而无悔。然后他真的被郁青瑶杀了上百次。他的漫漫追妻路坎坷无比,简直是一寸相思一寸血。他能抱得美人归吗?如果您喜欢杀了那个男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