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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旁巍给他送来一块玉,被刻做闲章,沾红泥印在书画边角,古朴篆字,方方正正地落着“弥弥雅鉴”。
她对小玩意儿爱不释手,头一个拿沈弗峥开刀,抓着他的手,似幼稚孩童在他小臂上印,笑嘻嘻说我鉴赏完了。
特制的印泥,一连好几天才洗掉。
沈弗峥晚上出门应酬,也很正常,他一贯克制,饮酒止步尽兴,绝不贪杯嗜醉。
不喜欢事情失去掌控的人,更不会让自己失去掌控。
钟弥有时候从舞团回来,晚上很累,就先睡。
沈弗峥时而体贴,时而烦人,非要把钟弥闹醒,钟弥是有起床气的,他像玩橡皮泥一样摸她的脸,钟弥梦中被扰,“啪”一巴掌打在他手上。
响声太大,她自己醒了。
便瞧见夜灯旁的男人,一边解衬衣袖口一边瞧瞧自己发红的手背,垂着视线,带笑望钟弥说:“你这打人还挺疼。”
钟弥懵懵地眨着眼,分不清梦里梦外一样,只下意识朝他伸出两只雪白胳膊,要他来抱。
沈弗峥便不顾半敞的衬衣,俯身将她抱起来,坐床边陪着睡醒的她,两人身上都烫,一个是被窝里的暖香,一个是应酬完的酒热,贴在一处,像两种虚浮不真实地融合。
有时候钟弥也跟着老林一起去接他。
那天入夜下过小雨,从乾华馆回来,车子在路口停,他喝得有点多,坐车不大舒服,钟弥和他牵手走一段路,散步回去。
路沿两侧的坑洼处,积水反光。
她脚底惊破小小一片倒影,望着眼前柔黄路灯寂静延伸的古老长街,不知怎么,忽来了诗性。
“夜阑似觉归仙阙,走马章台,踏碎满街月。”[1]
晶晶亮亮的小水洼无数,在灯下,倒真像满街月色。
沈弗峥失笑,说她很有本事,两句词骂遍了刚刚一屋子的人。
四月初,沈弗峥带钟弥去了一趟南市。
这个节骨眼上,因为钟弥随口一句京市春天没意思,隔天就让她收拾行李南下,带她出门玩。
小鱼知情后下巴都险些掉到地上,委婉建议,要不四哥进圈拍戏吧,这种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戏,我爱看。
钟弥去玩了,沈弗峥没有。
他到了南市,应酬只增不减,他二叔沈兴之一家都在南市,沈兴之的大儿子沈弗良不成器,小儿子沈弗禹却跟他走的是同一条路子。
老爷子的爱重或许是沈弗峥沾了章载年的光,但一枝独秀,也同样是众矢之的,这些年能在偏颇失衡的大环境里一路稳稳走过来,同沈家内外都搞好关系,绝对是沈弗峥自己的本事。
拘于身份,这些年沈兴之很多事都是沈弗峥派人私下在替他打点。他为人处世一贯没得挑,即使是在老爷子偏心的情况下,沈兴之都非常满意这个侄子,不缺眼界格局,进退有度。
京市的事都已经传到他耳朵里来了,也没见沈弗峥跟家里人明面上闹翻,不怕撕破脸皮,也不轻易撕破脸皮。
既是魄力,也是气度。
只凭这点,他就没辜负沈老爷子这么多年的亲手栽培。
沈兴之推心置腹,在书房跟沈弗峥聊了一个下午,也不说是劝,末了只拿沈弗良的事点一点他。
“结了婚,该养的还不是在外头养着,只要场面上的事好看了,其他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
沈弗峥对蒋骓堂姐印象不深,此刻却不禁有点可怜她,好看的是别人的场面,闭的是她那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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