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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孤儿,十四五岁的时候从收容所跑出来之后,就和一条捡来的狗一起生活。
生活到了十七八岁,又捡到了一只猫。
现在一只猫和一只狗早就没了踪影,多年前为自己遮风避雨的小屋子也已成了一片废墟。旁边围着一堆戴着钢盔的人,他们把废墟围起来,还拉着横条,横条上写着什么工程。
但犬牙记不住了,唯一留给他的印象,就是那地方已经不属于自己。
他在废墟旁边抽了一根烟,然后和告别那片小林子一样,再也没有回来过。
战争结束了,可是他最光华的九年青春耗费在战争里。他读书不多,也错过了读书的年纪。
他没学会写一手漂亮的字,却学会快速地拉枪上子弹。他没有经商的经验,却知道手雷和炸弹该什么时候点燃。他不知道如何在和平年代与人和平共处,但他知道什么时候该用拳头,什么时候该用脚踹。
所以他去了边界。他听生还下来的战友说,那里有招募能人。
他去做了一名雇佣兵。
其实生活和过去没有差别,只是他不再在枪林弹雨中看不清敌人,别人放枪就跟着放枪。他看得清目标,甚至会有一份档案在他执行任务之前让他翻来覆去地背熟。
他也不再在前线等着喊话,等着后面的人扯着嗓子叫他冲锋或撤退。他配备了耳机和麦克风,可以随时与旁边的人交谈,也可以第一时间听到任务变更的内容。
科技发展得那么快,他居然完全不知道。
过去的战场和现在的战场就像隔了几个时代,只不过他仍然杀着人,也提防着被人杀。
那一年他三十岁,自己真实的名字已经生疏了,淡化成了一个缥缈的符号,听着像在叫别人。
所以他还叫犬牙。
退伍军人很被雇佣集团看重,他也执行了好几次赏金不错的任务。他本以为能就这样干到走不动,至少得把他打瘸一条腿或打断一只手臂,那他就能安心退伍,彻底回家养老。
他已经想好了,他会在偏僻的乡村买一栋木屋。他会养几头老牛老马,再种几棵果树。做个农夫应该也不错,每天喝喝酒看看夕阳,偶尔再到酒吧吹吹牛逼,差不多就得了,人生过到这份上,基本也该老实等死了。
他大概还会养一条狗或一只猫,毕竟等他老死在房间里,他的宠物还能吃掉他的尸体。总是要物尽其用的,这样他也不觉着自己亏待了它们。
但老天故意捉弄他似的,这样的日子才过了两年多,他也不过三十二三,就被抓住了。
当时他谋杀的是个大胡子,也不记得是什么财团的大老板。
一同跟他去的还有两个人,一个直接被毙了,一个也和他一样被抓。但估计那人反抗得比较厉害,搏斗过程中打断了一条腿。
商人也和他一样,是要榨取剩余价值的。所以压根就没打算把他们干掉,卖给了这个犬牙也叫不上名字的集团。
明面的档案上说是要坐牢五年,实际上不过是让他们在这里干五年的苦力。
这集团估计收罗他们这种人有些日子了,知道他们不好管,但还能干点活。困久了不行,但困个三五年还是有利可图的。何况他们不认主,只认钱。
犬牙猜测着五年之后又会有任务交给他,只不过到时大概换了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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