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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熊受伤在前,又被我抢了先机,不久就被我咬断了喉咙,嗝了屁。我仍没发泄完怒气,不顾自己的伤痛,还在黑熊身上又咬又踩。
清醒过来的老张头连忙把我呼喝住。跑过去看了看地上的竹菇,竹菇、兽肉连同竹筒一起,被我们压得稀烂,明显不能吃了,我心痛的坐在一旁发呆。
老张头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哈哈的笑了笑。从身上拿出剩下的竹菇,在我面前晃了晃。我一见立刻蹦了起来,高兴的又叫又跳。
这回,我警惕了许多。老张头做饭的时候,我特地在周围转了转,见没什么动物打扰,我才放心的坐下。
竹菇的美味确实名不虚传,尤其是与肉配在一起。竹菇混合着肉的醇香,先淡后浓,如钱塘江观潮,平静中孕育着澎湃。而肉则混合着竹菇的清香,先浓后淡,如听梁祝,激昂中包含着缠绵,余音绕梁回味无穷。汤呢,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那就是“鲜!”,似如烟的春柳,似带雨的玫瑰,让人舒畅的飘飘欲飞,忘乎所以。
经过这么一闹,老张头不敢再往深山走,拉着老黄掉头向来的路上走去。
小村眼看就要到了,吃饱喝足的我兴冲冲地拉着雪撬,如山的猎物也不能让我感到沉重。老张头提着半截猎叉,在后面跟着。老黄丝毫没有为斗熊时的胆怯感到羞耻,在一旁兴高采烈得连叫带跑,好象他是这次打猎最大的功臣似的。
我们回来时,整个小村都轰动了。一熊三狼的战绩在小村的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老张头也觉得十分自豪,把多余的猎物给家家户户都分了点,寒暄客套之际,更少不了把我的事迹大肆宣扬。很快,我就成了整个哈喇村最叱咤风云的动物了。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其实这句话有些错误,猪也怕出名啊!
自从我出名以后,小村的人个个对我爱不释手,看见我就摸我,揪我耳朵,拔我的毛。开始,我还咧着嘴吓唬他们,过不了多久,人们就摸清了我的底线,知道我只是雷声大雨点小,不会真咬,便越来越变本加厉,吓得我每天不敢出门。老张头对付野兽是一把好手,可对付人就差多了,反而过来劝我:“人们对你又没有恶意,不就时摸两下么,没什么了不记的。”
“我靠,你站着说话不腰疼,你让这么多人摸摸试试!!”可惜我正能在心里呐喊,不能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出来。
“妈的,跟人类交流就是困难。”我悻悻地想,完全忘了自己也曾经是个人。
传闲话是无所事事的人的一种最好的休闲方式。随着冬天过去,整个山区穿得越来越玄,竟然说哈喇村有一个猎户,养着一只猎猪,整个冬天打了十一只熊,三十头狼,数不清的鹿和兔子。每天来看我的人数不胜数,看完之后又免不了和人吹嘘,说我长的獠牙利齿,眼如鹅蛋,头似磨盘,身体像牛,跳一跳多高多高,吼一声如何如何。弄的远近的猎人各个眼红如兔,纷纷摩拳擦掌,都要进山抓一只野猪回来训练,好代替猎狗。
现在我连个交流对象都没有,虽然我给猪族挣了光,可依然没有改变我的兄弟姐妹们的命运,除了母猪外都被宰了。老黄嫌我抢了他的风头,这几天正赌气,不搭理我。大黑(就是黑驴)则被主人派出山拉货,过几天才能回来。弄得我无奈之余只有发狠的练功。
不过这还不是最难过的。随着第一阵东风吹过,草地、山尖和柳枝头渐渐出现了绿色,燕子开始在空中来回穿梭,公狗和母狗吐着舌头你追我赶,显得无比亲热。
靠,让人感到无比烦躁的春天又来了。
第二集 寻妖 第十一章
今年,找老张头给自家母猪配种的人贼多。还好老张头牢记去年的教训,一一拒绝。可是,仍有许多不甘心的人通过各种关系来找老张头,甚至有人干脆牵着自家的猪在门口守着,准备等我一出门就把我强奸了。吓得我每天躲在屋里,连拉屎撒尿都得挑夜深人静的时候进行。
不过这算是好的,还有更有阴险的人。居然打着给老张头续弦的幌子,说什么有个四十多岁的寡妇,带着一个八九岁的儿子,愿意嫁给老张头,不要彩礼,只要让我和他哥家的母猪配个种,就搬过来嫁给老张。说的老张头颇有些心动,不怀好意的看了我好几天。
“妈的,这色老头。”我也有些无奈。只能乘着夜色,偷偷挖了一条地道,通向小湖的旁边。免得老张头一个把持不住,拿我的贞操换他后半生的快活。
不过最终,老张头还是提抗住了美人计的诱惑,拒绝了这件事。把我感动得热泪盈眶,不知做什么好,只好天天从湖里逮一大堆鱼感谢他。
却说离哈喇村不远,有一个小镇,名叫清平镇,平时村里人贩卖的土产,都从这里出手。小镇倒也繁华。镇上住着一个姓刘的财主,祖上是朝里的翰林,家里也出过几个小官,在这偏远的山区,也算是名门望族了。
刘家现在的当家的叫刘世仁,人送外号刘吃人。年约四十多岁,为人贪婪,欺软怕硬,仗着家中的权势,欺负山里人无知,整了块黄布,在上面胡乱写了几个字,便说是圣旨,说皇上把整个钢叉岭封给他家,凡进山的人,都要交税。还成立了民团,招募了十来个地痞,充当土兵。
这刘吃人除了财主们的共同嗜好外还特别喜欢打猎,可又生性胆小,不敢进山打猎,便整天领着土兵。放犬驾鹰,东游西荡,把邻近各村的猪羊牲口当作山里的虎豹来打,直搅得人见人怕,狗见狗嫌。老百姓有跟他辨理的,往往招致一顿饱打。日子久了,吓得附近的老百姓们不再养家畜,免得招灾。
哈喇村人少,牲畜也少,刘世仁倒是一次也没来过。这天偏有好事的,跑到他耳边说哈喇村有一只猎猪,个大毛长,性凶猛,曾经杀狼屠熊,如能弄过来打猎,肯定如虎添翼。说的刘世仁大为心动,便打算把我据为己有。
这天,刘世仁带着土兵,牵着猎狗,浩浩荡荡地往哈喇村开去。
镇上的刘老财来访,对于哈喇村来说,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自打哈喇村建村以来,从没接待过这么高级别的首长。在加上山里人耳朵短,没听说过刘老财的劣迹,都欢天喜地地准备迎接。
哈喇村虽没有村长,但自觉程度很高,每家都出了些酒米肉菜,请村里的高手做了,摆了几桌酒席,准备款待刘老财。并推举了几个德高望重的老人,候在到村口迎接,其他看热闹的大人小孩跟在后面,倾村出动,显得隆重非常。
李秀才今年六十八岁,读过几天书,现在在村里教小童识字,颇得村里人敬仰,再加上年轻的时候去过离这里最近的城市卡林,参加过秀才考试,虽未考中,村里人也叫他秀才,且见事广博,年纪最大,便被推举为小村的首席代表。
离老远,李秀才就看见一大群人乌烟瘴气的过来。为首的人看不清长相,大腹便便的骑在马上,,头戴双翅员外帽,身穿皂色的财主袍,一手提着马缰绳,一手拿着马鞭,正往这边看,倒也有几分气度。那人低头对一个土兵吩咐了几句,那个土兵便飞也似地向自己跑来。
“兀那老头过来,我家老爷问话。”那个土兵喊道。
李秀才听那土兵叫自己老头,心里便有三分不悦,强忍着拂袖而去的想法。看在自己代表一个村子的份上答应了一声,想到这么多人看着,不能掉了身份,让城里人说哈喇村的人没有涵养。于是抬着头、挺着胸,雄赳赳、气昂昂地迎了上去……
李秀才向前冲着刘老财一躬到地,大声说道:“刘大人好,不知大人到敝村来有何贵干?敝村村小地偏,没见过世面,怠慢之处还请大人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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