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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的字写得极美,我的每封信他都耐心回复,我的每篇习作他都仔细批改。有一次,他在回信中夹了一张《嘉兴日报》来。在副刊里,我找到了自己的名字,我写的那篇千把字的散文《其实你不懂我的心》居然在王立的推荐下发表了。那是我的第一篇被印成铅字的文章,应该算是我的处女作吧!我像范进中举一样欣喜若狂,把报纸拿给许多同事们看,在车间里造成了不小的轰动。如果说那次〃五一〃节趁机朗诵自己写的《你的歧视我不懂》,让全厂上下知道我有些〃墨水〃的话,那么,这篇文章的发表,更证明了我还会写作。
这篇短文的发表大大地鼓励了我,它像一盏灯,照亮了我想走的那条路。
以后写得越发勤奋。不管下班多晚,总要写上那么几页纸的。那纸是我趁着休息时到城隍庙批发来的,500格的方格稿纸,纸面滑爽,蓝色圆珠笔写在上面像溜冰鞋轻巧地滑过冰面,干净顺畅。思维也像潺潺流水,一气呵成,顺着笔尖不停流淌。
那时的写作苦到极点,冬夜怕冷,就坐在被窝里,腿上垫着厚书埋头写,久而久之,脖子和腰背都酸疼酸疼,右手还长了冻疮;夏天,穿上长衣长裤对付蚊子,不但捂出了一身痱子,汗珠还常常在写作的稿纸上落下一滩水印。
1993年,我的一首小诗《嫦娥》经《萌芽》的沈刚编辑推荐在《上海侨报》上发表了,我得到了生平的第一笔稿酬5元钱。我把这笔钱仔细地放在笔记本的夹层里,从未舍得用掉。对我,这是个美丽的纪念。
接着,上海《新民晚报》〃夜光杯〃副刊头条刊发了我写的《母亲、铁锤、石头》,拿到了120元稿费。这是我第一次在省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这更奠定了我要向文学进军的信心。
(四十二)
【在花娇去世后很长一段时间,我还时常想起她,想她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在那块冰冷的水泥地上,她究竟想了些什么?……】
就在这年冬天,春节即将临近的那几天,我的身边发生了一件极为悲惨的事情。
二车间有个女工,叫陈花娇,二十八岁,来自四川比较贫困的南部县农村。她和做泥水匠的丈夫在上海打工两年了,一心想挣点钱回家盖新瓦房,家里还有个六岁的女儿,眼看要上学了,学费也得挣回去。冬季的泥水活并不多,因此花娇的丈夫准备早点回家过年,他要妻子花娇跟他一块回去。花娇说,厂里活很忙,不到年三十都放不了假,如果提前走,一年的年终奖就泡汤了。丈夫很固执,坚持要花娇跟他一起走,火车票都买好了。花娇只好去跟厂里请假,车间主任不准。花娇无奈,只好去退了一张票,叫丈夫先回。丈夫很恼火,临走怨恨地对花娇说:〃你这次不跟我一起回去,那你就永远不要回去了。〃谁知,这气句话竟成谶语。
花娇的丈夫走了之后,为了多挣点钱,花娇每天晚上加班到很晚,然后骑上自行车,穿过厂门口黑黢黢的公路,回她的租房去。
那是一个无月的夜晚,将近十一点的时候,花娇才出厂门。寒冬腊月,路上行人稀少,虽然这是一条二级公路,但是厂门口却有很长一段没有路灯。宽阔的马路上偶然有一辆车心急火燎地驶过去,留下一股灰尘和噪音。
那天晚上,花娇一定是加班加得头昏脑胀的,耳朵已经被车间里缝纫机的轰鸣震得呜呜作响,否则,她不会听不到呼啸而来的那辆卡车,它像一个巨大的鬼魅,风一样裹挟了她小小的身子,把她连车卷进了飞速行驶的车轮之中,肇事车辆趁着夜色逃之夭夭……
等到有人发现花娇的时候,她已经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躺了一个多小时,头部汩汩冒出的血液已经在寒冷的夜风中逐渐凝固了,失去所有血液的她全身冰凉,没有一丝呼吸……发现她的人看到她躺在离我们厂不远的路面上,于是将情况告诉了门卫。门卫赶过去一看,花娇已经面目全非了,但她身上穿的那件厂里统一发的红黑相间的棉衣,说明她就是厂里的女工。她那已被压扁的自行车的车篮里,躺着一张考勤卡,于是人们知道了这个不幸的女子名叫陈花娇。
第41节:我的文章被刊登三个版
二十八岁的花娇就这样死了。死在1994年春节来临前几天。当她的亲人跌跌撞撞地从老家赶来时,花娇已经孤零零地躺在宝山区医院的太平间了。她六岁的小女儿和六十多岁的老父母都来了,在厂里哭得惊天动地。只要有人拿颗糖给那个孩子,那孩子便抹了眼泪,有滋有味地吮起糖来,那天真无邪的模样,看得人心酸不已。厂里后来召集了募捐,厂里的每个人都往那个用红纸糊起来的募捐箱里塞了钱,我塞进去五十元。厂里处于人道主义,给了花娇的家人几千元抚恤金,花娇的家人便拿着这笔钱,捧着花娇的骨灰盒回四川去了。
这件事情给我触动十分的大。我和花娇虽不在一个车间,但曾在一个小组里呆过,我们还曾一起去月浦镇看过电影。她念念不忘她的女儿,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要挣钱供女儿读书,让女儿将来脱离农村苦海。在花娇去世后很长一段时间,我还时常想起她,想起她尖瘦的脸和单薄身子,想她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在那块冰冷的水泥地上,她究竟想了些什么?……
也是因为花娇这件意外事件,我决定回家过春节。这是我离家出走之后第一次决定回家过春节。以前的春节一直没有勇气回去,但是,花娇的离去让我领悟到了生命的无常与脆弱。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生命能延续多久,不知道在生命戛然而止时会有多少遗憾留下来。
大年三十那天,我还是回家了。给家里的每个人都带了礼物,我给父母各买了一套棉毛内衣,给妹妹买了一件漂亮的棉衣。那个春节过得少有的温馨。继父很自豪地逢人就夸我的能干,把我带回去的香烟四处散发。而我每天呆在家里,非常不愿意抛头露面,因为那年的离家出走曾被村人作为〃私奔〃话题传得沸沸扬扬,自尊依然有点难以接受。在家里呆到第三天的时候,父母为一件小事情又开始了唇枪舌剑,吵得鸡犬不宁。我的心渐渐凉起来,我知道自己该走了。
临走的时候,妹妹可怜兮兮地问我:〃姐,你能带我去上海吗?〃我说那里很苦的,你能吃苦吗?妹妹说,吃再多的苦我都不怕,我不愿意看到他们吵架时那种可怕的嘴脸。妹妹的话让我心酸,为父母而心酸。如果连自己的子女都不愿意呆在身边,争先恐后地要离家出走,做为父母,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呢。但我们的父母永远不会想到这一点。
于是,我把妹妹也带到了上海。父母倒没什么意见,他们只关心我们每月能给家里寄回多少钱。
我把妹妹带到厂里,把她安排到一车间四组拷边。有了妹妹的陪伴,我不再那么孤单了。写作也更为勤奋。此时,我开始把写作当作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四十三)
【一个月后,我终于在书报摊上看到了新一期的《现代家庭》,头条便是我写的《妈妈,别哭》,足足有三个版,妈妈和继父的照片刊登在版面中间,作者署名是〃赵美萍〃。】
1994年夏天,我偶然从报纸上看到一则征文消息,《上海故事》和《劳动报》联合举办〃打工在上海〃征文,我决心一试。我想起了花娇,用两个晚上写出了这篇文章,在文章的最后,我点出了写这篇文章的主题:金钱固然重要,但生命更为可贵。虽然我们只是卑微的打工妹,但切不可为了暂时的经济利益而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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