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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
第二日,我又去找林欢,这一次别的什么都不为,就想差她回家拿点生活费,实在不行,让她回府偷点我房中的小物件出来变卖也行,总之我不能再持续这种身无分文的日子了。
跟林欢说了这事后,她面露难色:“主子,家主已经警告了府上所有人,只要你不回家,我也不能回家!抓到就别想再出来了!主子!林欢有钱!林欢带你去外头吃饭!”
我实在太饿,便跟她一起去了酒楼,吃了一顿饭。
吃完,我们在集会上闲逛,忽得看到有人在卖首饰,其中一枚晶莹透亮的淡蓝色玉簪,阳光下甚是好看,我心一动,走过去拿起来,问:“这个,怎么卖?”
“两枚银币。”
两枚?还挺便宜,林欢应该能买得起吧?
我可怜巴巴地看向林欢,林欢的眼睛四处乱瞟:“看啊!有美男!”
让她拿钱我也很不好意思,但这东西也不是很贵,大不了我以后有钱还她就是了。我抓着林欢,求她给我买,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林欢没办法,只好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主子,两枚银币可是林欢一半的月钱,我们全家十五口一个月的口粮。主子!其实你不戴簪子也很好看的,你就这样也很好看的!”
我才不信,我现在天天披头散发,跟个疯子没有什么两样。她忽得想起了什么,一拍脑门:“啊!我忽然想起来,家门忘锁了,我先回家一趟哦!”说着已经消失不见。
“……”
我傻站在路边,算是明白了什么是昔日朱门酒肉臭,今日路边饿死骨。
我刚打算把玉簪放下,一只白皙纤长的手从旁边伸了过来,指尖微红,递过去两枚银币:“这簪子我们要了。”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幽香。
转头,也是我熟悉的一张侧脸,高挺的鼻梁,如扇的睫毛,微微透红的耳垂。他今天穿着深蓝绣银的方领衣袍,里衣是绛红色,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青丝垂落,还是那个气质脱众的豪门贵公子。
但他似乎不敢转头看我,只小声地喊了一句:“妻主。”
我翻了一个白眼,只觉得手头的簪子瞬间变得恶心,直接撂了走人。
我走出去五十步,感觉他在后面,我走出去一百步,他还在亦步亦趋地跟着,走过两个街道,我终于无法忍受,猛地转身:“你能不能不要跟着我?!”
他吓得瑟瑟发抖,眼睛都瞪大了,泪水如决堤般往下掉,可他又努力抑制着泪水,直把眼眶弄得通红。
他见我看他,又低下头,小心翼翼地跟我认错:“妻主,晚镜错了,让晚镜跟你回家好不好?”
“别叫我妻主,听见就烦。”
他更害怕了,连身体都起了不可自抑的颤栗,想抓我的衣袖,又不敢伸手。
天天就知道装可怜,懒得理他,我扭头就走,谁知他还在后面跟着,简直像甩不掉的狗皮膏药!
我再度停下脚步:“再跟着我,信不信我打死你!”
我本以为他会被吓到,可他却含着泪凑了上来,不住地点头:“好,好,你打死晚镜吧!只要妻主能原谅晚镜,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晚镜这两天找不到妻主,比死了还难受,妻主……不要再让晚镜一个人好不好……晚镜真的好难受,这滋味恨不得死了才好……”
“那你怎么还不去死?!”
我吼完就快步离开了,趁着他僵在原地,我钻入人群中,迅速和他拉开了距离。
简直是无语,无语至极。
他当初非要对我做出禽兽之举时,我警告了他多少次,求了他多少次,他听了吗?现在知道哭哭啼啼来求我,我看上去有那么好说话吗?!
就知道装可怜,就知道哭,从来就不知道反省自己到底哪里错了,真是烦死了!
我左拐右拐,打算再度溜回书阁,谁知我刚回到太师院,就见里面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娘啊,这群人怎么都这么阴魂不散。
我还是再找个别的地方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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