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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上位者,或者是筹划者,陈文强已经不太用事必躬亲。特别是王之春这样没有多大难度的目标,他交给李亚溥和大头梨便行了。
事情有了这样的变化,陈文强不知道预期的南洋之行是否还能按期出发。因为他不仅仅是要加入暗杀团,更想建立一个团体,一个能进行综合性工作的革命团体。在他的设想和计划中,这个团体应该目的明确,分工明晰,部门齐全,组织严密……
也就是说,暗杀团可以存在,但却只能是团体下属的部门,暗杀也将更有目的性,暗杀工作也将不再是第一要务。
想得很好,但陈文强却知道这并不容易。蔡元培、杨笃生等人都是有知识、有文化、有头脑的人,可不比江湖草莽,你说什么他听什么。而且,他们的激情和冲动,令陈文强很感头痛。要说完全控制他们,陈文强还没那个奢望,但也要听劝告,有纪律,不能自行其事,太过失控啊!
而一个团体的内部分歧是很可怕的,由分歧到各行其是,伤害的不仅仅是个人,更会危及到团体的安全。其实,这也是陈文强一直对革命党若即若离的一个原因。
业余,太业余,完全没有地下工作者的觉悟、警惕和技能。还没干成什么大事呢,就被官府查觉通缉,陈文强确实深恐被某个人或某些人带下水去,落得个抛家舍业,亡命天涯。如果是那样的话,他辛辛苦苦创下的这些基业可就要泡汤了。没了资金支持,什么宏大目标岂不是都成了镜花水月?
那有没有办法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陈文强停下了笔,陷入了长长的思索。
组织,是现成的模式,对陈文强整顿和管理兴义堂有很大的帮助。但若用于革命团体或政党,则又有诸多问题。革命党人的文化素质都比较高,也就有自己的独立思考,这是一个优势,也有其弊端。要使他们越来越多地加入团体,并且自觉自愿地服从安排,遵守纪律,显然要比让帮派中的兄弟服膺困难得多。
所以,要使团体具有吸引力,首先要有一个高大上的目标,也就是行动纲领;其次是要使团体组织严密,意志集中,行动一致,动作协同……这些方面倒是可以大量借鉴组织,比如内部有森严的等级制度,有明确的分工,有严格的管理办法,行动有周密的计划等等。
思路在慢慢打开,陈文强或许觉得还不够完全,还不够满意,但他所编写出来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方式,在当时已经是很先进,很严密的了。要知道,第一个革命团体兴中会成立时,只有个会议章程。等到同盟会成立时,才算是一个基本完全的政党结构。
高大上的行动纲领,是注重于眼前,还是放眼将来,使其更具有深远的意义,更具有持久的生命力?陈文强对此反复考虑,决定先写出自己的想法,然后再与加入团体的众人进行讨论商议。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陈文强认真分析着已为众人知晓的兴中会宗旨,深觉其不完整,以及其中的偏颇。
驱除鞑虏,这在以前就是陈文强所不赞同的,种族革命的意味太浓,很容易为外国势力所利用。在当时,也有很多杰出的革命宣传家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点。
比如蔡元培,就对邹容《革命军》中的偏激排满提出过异议;陈天华也提出“满洲民族,许为同等之国民,以现世之文明,断无仇杀之事。故鄙人之排满也,非如倡复仇论者所云,仍为政治问题也。”
更有人发出了令人深省的声音:“独其私己族以亡人族,终且激他族以自亡”,“今既区汉族,复怒蒙民,彼行幕者,尚何国之不可奴哉!”“世有孤存一族而可长保者哉?”
但在狂热的革命环境下,大多数革命者在表达其反清意愿时,都不惜使用最尖刻和激烈的言辞以号召种族革命,不遗余力地激化满汉矛盾,以瓦解清王朝统治。冷静却有些不合时宜的忧虑担心,便被淹没在铺天盖地的激进宣传中。
虽然激烈的排满口号可以赚取眼球,但这早晚是要改掉的。毕竟一个成熟、老练的政治家在革命成功后是不会给公众一个浅薄、刻忌、嗜杀的印象。况且,反满排满即便可以提出,也不过是手段,而不是革命的最终目的。倒不如直接提出“推翻满清贵族专制,建立民主法制国家”这样一步到位的宗旨,还显得立意高远。
道理相似,恢复中华也有种族意味,更不够全面。若是换成富国强兵振兴中华,岂不是把革命之后的任务和目的也明确了。而且还显得高瞻远瞩,并且任重道远吗?这样兴许会让那些激情浮躁的革命者意识到前进的道路充满艰难困苦,绝不是只推翻一个皇权那么简单。
嗯,这些作为政党或团体的宗旨是可以的,但在口头宣传上却显得过于文绉绉和深奥了一些。如果有一个简短上口的语句,一下子就能让人明白团体的大致行动纲领,甚至热血奔涌、豪情满胸,岂不是更好,更显得层次高吗?
革命,奋斗,救中国!几番思虑,冥思苦想,这七个字出现在陈文强的脑海,出现在了他的笔端。
争论应该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与蔡元培、杨笃生等人的认知和思想都是不同,或者有差异的。但争论也是十分必要的,大家把分歧亮到明面进行商讨并想出解决办法,这绝对有利于大家的意志集中、行动一致。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也没有十全十美的方案。陈文强庆幸自己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所以他也有做出适当让步的心里打算。当然,宁缺勿滥、先纯后广是陈文强的原则,陈文强的让步也就极为有限,愿意加入的欢迎,不愿加入的也不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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