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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来的是个壮汉。
身高体壮,手臂粗壮,满脸胡子,一看就是莽夫,再看更像是莽夫。
轮椅上的是个俊公子。
面如冠玉,纤尘不染,清贵优雅,眉心一点朱砂痣,好似点在心头,此人的风采,不亚于花满楼、李寻欢。
莽夫缓缓把轮椅放下来,从怀中掏出一锭金子,放在柜台上:“这家店我包下来了,请大堂的客人离开。”
大部份人看到手臂比大腿还粗的粗鲁大胡子,都会老老实实离开,尤其这个大胡子很客气,只要你离开,他就为你支付饭钱,没吃完的打包带走。
沈炼好似没听到大胡子的话,依旧在啃羊排,整个大堂都是嘎吱声。
大堂的氛围变得异常古怪。
英俊绝伦的俊公子。
力大无穷的大胡子。
文静优雅的仙子。
大口吃肉的莽汉。
无论怎么看,都让人觉得怪异。
众人大眼瞪小眼,不言不语,厅堂内只有沈炼大口大口啃肉的声音。
——还有大黄狗的呜咽!
前番去铸剑城,一方面是休整,一方面是对外宣称自己无事,另一方面则是带回月牙儿和大黄狗,大黄狗陪两人逛了一上午,早就饿了,正在啃沈炼扔在脚边的骨头,发出护食的低吼。
大胡子想劝沈炼离开,但看着仙子般的靳冰云,竟不知该如何开口。
大胡子不好女色,不爱美人,只不过靳冰云身上的气质,与自家公子的气质太过相似,让人不忍心说重话。
俊公子同样没讲话,看向沈炼的目光颇有些羡慕,不是羡慕沈炼有风华绝代的红颜,而是羡慕沈炼的姿态。
自由自在,恣意张狂,好似魏晋时期的狂生,又像春秋时期的游侠。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毫无顾忌。
他把食客都赶走,不是霸道,而是因为他非常孤独,他习惯自己一个人安安静静吃饭,不懂如何与人交流。
与此同时,他内心渴望朋友,只不过自幼残疾,内心残缺,有些自卑,心绪非常非常敏感,很容易受到刺激。
沈炼道:“两位兄台,萍水相逢即是有缘,不如过来一起吃吧。”
大胡子看了自家公子一眼,俊公子轻轻嗯了一声,立刻推他过去。
“我叫沈炼,她叫靳冰云。”
沈炼做了最简单的自我介绍。
俊公子笑道:“原来阁下就是大名鼎鼎的虎威侯沈炼,久仰久仰。”
“虚名而已,不值一提。”
“从庞斑拳下安全逃脱,这份战绩绝对不是虚名,而是真材实料。”
“如果逃命算是战绩,古往今来的英雄好汉就太多了,如果哪天我能追着庞斑暴揍,那才算是真的虎威。”
“我叫欧阳明日。”
“赛华佗?久仰久仰。”
“比老前辈还有很大差距。”
欧阳明日非常谦逊。
如果是武者交流,说人家是老前辈有讥讽年老体衰的嫌疑,但医生是越老越吃香的职业,老前辈是赞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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